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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聽到妳有一樣的想法,我很意外。

  我以為只有過份謙虛以致於有點自卑的人才能做出這種悲壯的行為。而妳的表現總是讓人覺得充滿自信-我相信其他人的看法也是如此。不過說出這種話時,我又陷入狹隘的理性之中了。康德說品味是「無關乎主觀興趣的」和「自由的」。所以談品味時,我不會因為曼特寧的口感厚實就認為它難喝,也不會在逼不得已的飯局裡對食物做評論。當然,凡事都講品味是很累人的,因此我偶爾也會放縱自己的喜好。顯然我把感情當成了品味,而不是喜好,這是很糟糕的錯誤。仔細想過以後,我好像沒那麼驚訝了。

  「最喜歡的人反而只想當朋友」我也一直都在這麼做。喜歡的人作為朋友,可以為他付出一輩子,可以永遠在一起。況且我不太會跟朋友吵架-能讓我吵起來的人,我也不想當他是朋友。就像我常講的,對於喜歡的人「我寧可當一棵能讓他躲雨的樹,也不要做一個幫他撐傘的人」。對旁人而言會覺得很傻、很孬。我卻認為這是愛情更高的境界。為了喜歡的人,放棄自己有可能的幸福,壓抑自己的感情,這絕對不是沒有勇氣的人能做到的。當妳說出這些話時,我似乎感到沒那麼孤獨。畢竟這種想法實在很詭異:愛一個人到了極點時,便開始強迫自己不去愛他。我還沒辦法像妳一樣堅定。因為,不論希望多渺茫,萬一對方也喜歡妳,在一起可以給他更多。也許是我比較貪心,會在精打細算以後為對方作最大的付出。

  妳常告訴我不管怎樣做,最重要的是不要後悔。我無法坦承面對過去,接受它最多是因為後悔也沒用吧。不過,要是妳最喜歡的那個人知道妳的心意,一定會很感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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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iirag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