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我突然意識到一件事,就是我和我女朋友從來就沒有「好好」過過生日:禮物、蛋糕、卡片、高級餐廳。認識到現在的幾次生日(無論我還是她)都只能在一封簡訊中渡過,好一點的是一張卡片。而最「豪華」的那次,則是在公園裡野餐-沒有銀製刀叉,沒有桌巾,也沒有蠟燭。只有香腸、火腿、麵包、奶油(Echire奶油顯得格外奢侈)、水果、蛋糕,一些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歐洲食物。以往每當有朋友慶生或朋友幫我慶生,絕對不是這種陣仗。但我們不是節慾也不是為了省錢,就覺得這樣沒什麼不好-可能還比很多人好。此時,羅西尼牛排上焦黃入口即化的鵝肝和香氣懾人的松露,還是比我們年齡總合多兩倍的葡萄酒都與我們無關了。

  我不只一次發現,所有我去過價格比較高的餐廳,沒有一次是跟女朋友一起去的。我們並非特別不想去高級餐廳,卻也沒有特別想去。雖然我們很喜歡看那些賣昂貴歐洲家飾的店-蠟燭罩、鐵製澆花壺、彩繪玻璃葡萄酒杯、木製餅乾盒、古董奶油刀。也或許我們真的很想買,卻從來沒因為買不起而不開心。

  「素菜淡飯而彼此相愛,勝過酒肉滿桌而彼此相恨」

  有些人喜歡但無法在一起;有些人在一起但不喜歡。我有個朋友說:和現在的老公在一起才知道以前跟其他人在一起是活受罪。這是很真實地感受到,能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是多麼可貴的事。兩個人在一起要不發生問題太難了,但要一起快樂地面對問題,其實沒那麼困難。

  我曾聽過有人對一個怨天尤人的基督徒這麼說:「你信的是自己,不是上帝」。每天花固定時間禱告、靈修、讀經,卻依然故我時常對人發怒,這不是敬畏上帝,只是應付祂。但難道說這些事不重要嗎?

  「只是你們要行道,不要單單聽道,自己欺哄自己。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,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,看見,走後,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。」

  儘管聖經我讀沒很多次,記得的也不多。但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」和「愛人如己」這兩條誡命總不能不知道。我想應該有不少牧師或屬靈書籍會編些類似的故事來講:上帝不會看你記了多少金句,而是行了多少。這問題可能會讓某些人羞愧。但另一方面,也同時鼓舞了某些人。

  適當的物質性紀念是好的,是對感情有幫助的-前提是加了這些幫助後能及格。你在深谷裡蓋高樓,怎麼蓋也比不過平地的房子,更比不過高山上的-哪怕只是個小木屋。如果兩個人的關係充滿障礙崎嶇重重,你們在建立感情以前是否先花時間將它整平呢?

  兩個人確定相愛是很美好的一件事,但讓人不喜歡的部分無法跳過也不能遮掩。不只是了解對方喜歡什麼,還要了解什麼是對他(她)好的-這絕對比了解對方喜歡想麼想要什麼還困難且辛苦。

  剛開始喝精品咖啡時,只有苦和酸,慢慢地就會出現甘甜。當我對一杯咖啡裡出現的花香和蜂蜜香感到驚訝時,我就了解到,過去的每一杯都是為手上這杯所準備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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